近日,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公布评审结果,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项目列入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第二批科研专项。
通知指出,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部门会商,最终确定评审结果。通知强调,各承担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围绕重点研究中药配方颗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专项目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科研项目开展,并按照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要求,定期报送研究项目执行及进展情况。